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001]HMZB[GK]2025005-1
二、项目名称: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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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阳光(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润园一区6号楼1层103-342 | 572,600.00元 | 95.1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类(分众阳光(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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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 | 北京客源地宣传项目 | 严格按照采购服务要求执行:北京中心城区位置的6块户外大屏+7000块楼宇电梯电视 | 严格按照采购服务要求执行:6块户外大屏:15秒视频展示、30次/天;7000块楼宇电梯电视:15秒视频展示、30次/天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个 | 严格按照采购服务标准执行 | 572,6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王啸 |
评审专家: | 陈扬 、 余良仁 、 杨国华 、 肖贵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为中标金额*1.5%。代理服务费缴交帐号: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帐号:117130100100040362。(本文件中有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广告宣传服务:0.858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