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16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台山核电厂3、4号机组搅拌站建设和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砂石分离机及压滤机,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台山核电厂厂址位于江门市管辖的台山市赤溪镇腰古村,距台城约 44.5km。厂址东面为黄茅海,其余三面环山,东南约5km处为大襟岛。厂址西南与上川岛遥遥相对,相距约 15km;西北距广海镇 20km。地形总体呈北西高南东低,山脊总体呈北东东向,最高点位于厂区西北部丘陵区,标高为240m,厂址东南侧临海,测区最低点位于海水库,最低标高约 0m。台山核电厂 3、4 号机组拟在台山核电厂一期厂址西侧新建 2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二期工程场地平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厂区现状地面标高约+8.0~+8.5m,场地平坦开阔。
2、采购范围:台山核电厂3、4号机组搅拌站建设和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砂石分离机及压滤机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砂石分离机 |
PSF021-4F |
台套 |
1 |
详见“附件1:砂石分离机及压滤机技术要求” |
2 |
压滤机 |
LX-Y60-870-30U |
台套 |
1 |
|
3 |
进料泵 |
Q=≥35m³/h,H≥75m |
台套 |
1 |
|
4 |
搅拌池搅拌器 |
LXJB-3/3B |
台套 |
2 |
注:卖方货物现场车板交货,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及安装工作由买方负责。卖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培训需方操作人员,费用由卖方承担。
4、交货时间:收到采购人正式的排产函后25日内交完全部货物(如因现场施工进度原因造成设备留置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费用依据)。
5、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钦头村台山核电站水电九局搅拌站
6、质量要求:
应满足询比文件中“附件1:砂石分离机及压滤机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
7、付款方式:
7.1 合同设备预付款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后30日内,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日内,或已到场的货物价值大于等于合同总金额的30%时,买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30%的货款;
(1)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合同预付款保函,格式见附件2;
(2)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预付款保函须保证自卖方供应设备到达现场的货值达到本合同总价30%后30日内有效,届时经卖方提出申请,买方进行确认,到场设备货值确实达到本合同总价30%,买方在30日内退还预付款保函。
卖方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买方不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延后至到场设备货值达到本合同总价30%节点支付。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要求收回预付款时,预付款保函担保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若买方有已接收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设备,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不影响买方对预付款金额的全额收回)。
7.2设备的交付款
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到合同总价60%货款:
①设备材料证明书二份;
②出厂质量检验书二份;
③交付设备发货清单二份;
④交付设备验收单二份;
⑤合同设备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图纸等二份;
⑥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⑦合同设备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7.3 安装调试款
卖方产品经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或砂石分离机及压滤机到现场验收合格2月后),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款:
①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一份;
②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7.4质量保证金: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且经审核无误后15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且单个销售合同额不小余100万元,并提供与销售合同对应的合同扫描件(需提供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物名称规格及合同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清晰的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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