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城市建设分公司武汉区域房建市政专业2025年第一批物资框架协议公开自主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KJ-2025-01
1.招标条件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城建分公司武汉区域房建市政专业物资:FJ-0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FJ-02(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FJ-03(干混砂浆)、FJ-04(湿拌砂浆)、FJ-05(特种砂浆)、FJ-06(混凝土)、FJ-07(钢筋)、FJ-08(保温板)、FJ-09(模板木方)、FJ-10(钢板)包件。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申请已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号WZSG-20250610-175728)批准,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对城市建设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物资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企业概况与采购内容
2.1企业概况: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企业和世界品牌双500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成员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高速铁路电气化、电力、通信、信号和城市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机电设备、输变电、楼宇智能化、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建设,是集科研开发、设计咨询、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产品制造和商务开发为一体的四电系统集成商和工程总承包商,具备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能力,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四电工程施工领域具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实力。
2.2招标内容
为建立持续、稳定的供需合作关系,为减少招投标频次,降低供需双方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保障供应,进而保证工程质量,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城市建设分公司依“统招、统签”的方式对下属武汉区域工程项目所需物资进行2025年度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确定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采购合同(需要供货时,招标人根据具体需求计划与中标人根据框架采购协议,签订具体买卖合同)。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协议期内采购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方面进行动态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房建市政专业物资:FJ-0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FJ-02(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FJ-03(干混砂浆)、FJ-04(湿拌砂浆)、FJ-05(特种砂浆)、FJ-06(混凝土)、FJ-07(钢筋)、FJ-08(保温板)、FJ-09(模板木方)、FJ-10(钢板)包件,覆盖区域为城建分公司武汉区域(武汉市及周边100KM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除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外,均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包件一览表中的需求数量仅作为框架协议招标报价参考使用,具体采购数量在协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5年度第一批物资框架协议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货物的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或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注册资金满足专项资格要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RCC)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供货与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招标及该制造商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呆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2023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注册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上述相关资料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1)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2)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7.供货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包件划分一览表》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和业绩要求。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3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2025年度第一批物资框架协议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4本次公开招标除专项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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