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QM-2025-CG21号
项目名称: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78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2.78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黔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QM-2025-CG21号
3、项目序列号:GZQM-2025-CG21号
4、项目联系人:刘其艺、何迪、韦琳
5、项目联系电话:18785422237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克度镇消防救援站食材采购及配送,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采购数量:1家服务商
(3)采购预算:1227860.00元(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费、人工费、配送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4)最高限价:下浮率报价,根据以本地发改委公布的月均价,未公布的品类以市场询价的均价作为基准价,下浮率不得低于0%。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3年,合同采用1+N模式(N≤2),即中标单位在第一年履行服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抽查、监督及考核,测评结果在优良以上的,则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克度镇消防救援站)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四”】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三”。
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享受10%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7月15日00:00至2025年7月21日23:59;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24日09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24日09时30分
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塘县分中心(平塘县商务中心二楼)
13、磋商保证金情况
(1)磋商保证金(元):10000.00
(2)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7月15日00:00至2025年7月24日09:30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塘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账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平塘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腾龙大道南段136号
项目联系人:余兴兴
联系电话:15761195578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黔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玉水商城1栋
联系人:刘其艺、何迪、韦琳
联系电话:18785422237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采用1+N模式(N≤2),即中标单位在第一年履行服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抽查、监督及考核,测评结果在优良以上的,则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享受10%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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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