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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生产测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生产测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32-FK01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生产测井技术服务项目包含产液(气)剖面、吸水(气)剖面、饱和度测井、工程测井、机采井环空测井、远探测声波测井、特殊工艺测井等。油气藏类型涉及碎屑岩油气藏和碳酸盐岩油气藏,流体类型涉及为黑油、干气、凝析气和注入水(气),油气水井完钻井深在2000-8882m,原始油气藏压力20-136MPa,温度90-184℃,气井多数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分压最高达到5MPa,部分碳酸盐岩井含硫化氢,最高含量200000ppm以上。涉及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管辖的油、气、水井生产测井(含工程测井)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合同期限内塔里木油田预计实施生产测井作业约522井次,估算金额约9450万元。

塔里木油田九个采油气管理区生产测井(含工程测井)技术服务。中标承包商依据甲方下达的作业通知单要求开展施工作业,具体以实际工作量签证确定的工作量为准。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2.5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涉及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管辖的油、气、水井。

2.6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政府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测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政府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使用类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测井作业企业资质。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测井队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生产测井作业的队伍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具有在国内作业井深5000m及以上的生产测井业绩(如产注吸剖面或工程测井或饱和度测井或远探测声波测井或连续油管工艺测井等业绩)1井次;或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具有在国内机采井环空测井相关业绩1井次。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所对应作业井的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提供业绩清单(须明确作业日期、井号、测井项目、作业井深、井口压力等主要指标),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所对应公司业绩。

(3)提供对应合同的结算资料(结算单或发票)。

3.3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

备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件扫描件。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9人(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解释人员1人,现场作业小队人员至少6人)。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

(2)除解释人员外,以上人员均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提供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关键岗位(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作业队长、操作工程师)2025年3月-2025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设备要求:/。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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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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