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60周年”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目前已具备采购人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60周年”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服务
项目编号:0613-246033064674
项目主要内容:医院60周年院庆之际,拟拍摄医院发展史等纪录视频,作为院庆仪式中展示同时也作为医院精神卫生宣教用途。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0日到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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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