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90-NTRT-G2025-0012 项目名称:小海老卫生院地块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673212.3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小海老卫生院地块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位于小海街道,场地面积约2300㎡,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面拆除、碎石垫层、混凝土路面、新增排水管道、新增雨水口、新增雨水检查井、围墙改造、新建道闸、监控及配套管线等,详见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内竣工完成并验收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声明函 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②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1)以上拟派人员须提供相关专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4月至6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扫描件。不接受返聘人员。(2)以上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建筑企业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评标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内容。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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