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水土保持监理集中招标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ORG040107022025071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对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新能源事业部、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油气营销管理部)、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 主要工作量:
对塔里木油田公司各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523-2024)等有关规定及塔里木油田公司要求,开展建设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理,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接受甲方的委托,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时序施工,严格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2.1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设计进行监理,依照监理合同规定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等进行全面管理。
2.2贯彻水土保持法,落实“三同时”制度,实施水土保持监理等。
2.3制定监理制度,做好监理日志,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并协调各方关系。
2.4监理工作的最终成果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的要求,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截止,出具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取得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2.2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水土保持监理集中招标。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2.5服务标准、要求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相关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版,2011.3.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版,2016年7月2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8年12月29日);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7月31日修订,2013年10月1日实施)。
(6)《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3)第89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27号);
(8)《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文;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保(2018)133号);
(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水保〔2019〕172号);
(1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523-2024);
本项目需要执行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有新标准及规定发布时,执行新标准及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项目监理工程师:至少有一人具有水利建设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水土保持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料提供形式: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5、6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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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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