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流程机器人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253)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流程机器人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财务共享中心流程机器人平台采购及部署
2.3 标段划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流程机器人平台建设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北京市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6 招标范围:财务共享中心流程机器人平台采购及部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 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 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 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 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 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备1个及以上企业RPA开发平台建设经验,业绩须附相应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和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负责的RPA项目相关咨询实施经验,须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或公司任命文件)。
(3)投标人具有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自有的国产RPA开发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选后不分包、不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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