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48-ZB-250629914、SXMTZB2503H-79(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招标项目编号:JNB348-ZB-250629914、SXMTZB2503H-79(G))已由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石煤会纪[2025]6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安全费),招标人为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
标段(包)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场地。
2.4 交货期:按买受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不少于10吨,接买受人通知1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实际送货数量和地址以买受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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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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