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工程桩基劳务工程
招标编号:TJTJ-CXLBXD【2025】03号
1.招标条件
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工程由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的桩基劳务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分包方式为劳务分包。本项目招标有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准入的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没有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准入的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本分包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工程项目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中车南口路地块,原天津中车机辆装备厂院内。本工程包括:地道结构(框架桥和U型槽)和基坑、顶管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雨污排水工程、涵洞自身排水系统工程、既有构筑物拆除等。工程规模:新建博学道(含道路及配套管线,共计374.6m)、春熙路(含道路及配套管线,共计406.8m)、排水工程(顶管409m)三部分√
2.2计划工期:2025年9月1日-2026年11月30日(以现场实际为准),总日历天:456天(暂定)。2.3招标范围:
(一)桩基工程
L、钻孔桩:φ1.5m桩550m,φ1.25m桩4776m,φ1m桩5480m;
2、止水帷幕:水泥搅拌桩28571m、高压旋喷桩27380m;
3、封底加固:水泥搅拌桩98015m、高压旋喷桩18816m;
4、注浆:路基双浆液加固土体9544m3、过渡段水泥浆加固土体3772m3;
5、凿桩头:φ1.5m桩头25根,φ1.25m桩头232根,1m桩头388根;
6、冠梁钢筋混凝土850m3(预埋钢板);
(二)其他工程
1、场外便道维护1600m2。
以上工程量为暂估数量
说明:
2.3.1分包方负责提供电缆(一级配电柜至二级配电箱及现场全部电缆材料)、二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临时用电电缆及相关设备由分包方按规定接设,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约定,严格遵守执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2.3.2施工用电或是备用发电机消耗的燃油费用,包含在分包方综合报价内,结算时发包方将扣除分包方使用的电费,电费标准按合同相关条款单价执行;
2.3.3施工用水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如需发包方协助解决或因分包方施工时因用水问题发生额外费用,分包方应主动承担相关费用,或由发包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3.4工程材料由分包方自行卸到存料场,材料使用过程中的二次倒运或多次倒运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施工区域范围的场地平整由分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及材料加工区要保持整洁,达到通过检查的条件,施工工作内容完成后要进行场地清理。劳务人员的临时住所及三类搭建均由劳务队伍自行解决,按照精细化标准建设,符合公司、监理、业主及相关单位的管理要求。另外包含完工场地清理及正常施工组织措施等工作内容,同时包含税金、多次进出场费用,另外需要配合现场进行测量和检验试验,临建检桩的人员与机械配合。同时包含为满足施工要求,现场施工范围内对地方、政府等各方面协调所发生的费用。
2.3.5分包方投标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合同,里面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相关设备、辅助材料及配件、水电(雾炮用水及环保、文明施工用水等及配套发电机费用、油费、电缆及配电箱等费用)、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含雾炮机械等)、文明施工、机械调遣(进出场)、行车干扰费、施工降效、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及机械的进出场和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2.3.6分包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及防疫物品(满足甲方、业主及相关方要求),并购买人身保险,以上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3.7分包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及防疫物品,并购买人身保险,以上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分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_2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投标人业绩条件: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项目,且xx已交(竣)工验收合格,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1.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2.中标通知书或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3.1.4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列入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劳务队伍黑名单。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履约信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0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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