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7-2521FZ1770
项目名称:课程资源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采购包3: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服务任务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通识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
合同包2(教学资源库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
合同包3(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
合同包4((国)省 级精品线开放课程制作及运行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
合同包5(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制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3(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