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DLGK-C0194-B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机关及9个分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232万元。项目分为蔬菜类、鲜冻畜肉和蛋类、其他综合类(米面粮油、禽肉、水产、水果、乳品及干调等副食品)3个包。
包一(蔬菜类)(含税):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二(鲜冻畜肉和蛋类)(含税):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三(其他综合类)(含税):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0,000.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项目交货地点:1.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兴化市长安中路1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兴化市五里西路73号);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千垛税务分局(兴化市千垛镇北沙村振兴路一号);4.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戴南税务分局(兴化市戴南镇新泽路460号);5.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周庄税务分局(兴化市周庄镇世纪大道237号);6.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大垛税务分局(兴化市大垛镇板桥路11号);7.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垛田税务分局(兴化市垛田街道);8.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兴化市安丰镇程关西路320号);9.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昭阳税务分局(兴化市昭阳街道水乡路519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临城税务分局(兴化市临城街道五里西路20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批发业,所有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投标包的供应品类。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6.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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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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