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Y2025-HW087-ZFCG087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教室LED灯光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329120(元) | 浙江格瑞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8号恒策西城时代中心1幢2016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教室LED灯光项目 |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教室LED灯光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36套 | 2420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名单:
张志宏,陈克俭,李旭伟,王靖华,叶晓明(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格瑞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0 | 62.5 | 63.0 | 64.0 | 63.5 | 63.2 | 30.0 | 93.2 |
1 | 浙江久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0 | 63.0 | 64.0 | 64.0 | 65.5 | 63.9 | 26.93 | 90.83 |
1 | 广州市番禺奥莱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66.0 | 65.5 | 66.0 | 64.5 | 66.5 | 65.7 | 23.73 | 89.43 |
十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中标人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的八折计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1.1%的八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49.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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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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