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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高陵镇人民政府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招标(采购)公告

石首市高陵镇人民政府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5 19:09|发布单位:湖北万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8-05|项目监管地:石首市|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SS-202507QT-004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1-2025-00466

3、项目名称: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00(万元)

6、最高限价:253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沟渠生态治理工程、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本工程拟对藕池河西支污染支渠进行生态治理,共计建设生态沟渠7147延米;(2)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本工程拟采用“格宾石笼+植草砖+植被群落重建”的方式对藕池河西支的支流河段进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共计4707延米;(3)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本工程拟采用多级人工湿地旁路净化工程对藕池河西支入河支流的水质进行净化提升,包括生态滞留塘、表流人工湿地、曝气氧化塘,共计 30714㎡。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截图证明。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上年度(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起往前推36个月,以完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的水环境治理相关施工业绩(含EPC总承包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以独立身份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方承接方可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的扫描件等相关证明)。
3.1.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施工管理机构: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5)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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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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