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SYYCG-2025-0033
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
合同包预算金额:1,7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9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开始至本项目结束
合同包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血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血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19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开始至本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之外,还需提供代理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无须提供)。所投产品若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合同包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血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之外,还需提供代理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无须提供)。所投产品若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