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5-SN-QC-ZC-FW-0701
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37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9,37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9,37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9,3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范围包含《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六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六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