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茅箭区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XJ-2025-298)商品混凝土,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07月16日09:00至2025年07月19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5年07月20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SH-01 |
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5827.516 |
项目指定 |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运输及卸车方式:乙方汽运至甲方工地,且负责卸车。
(4)验收方式:以现场实际方量验收。
4、单价约定:
(1)混凝土单价实行浮动单价,报价价格的规定:设报价人报价到站单价=A,信息价基础价=B,价差=Y,则A=B±Y。其中Y为B*固定百分比率,现规定:询价期混凝土信息价基础价(B)统一为320元/方。此单价仅用于本次询价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报价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询价期报价规定:本次混凝土询价报价统一格式为到站单价(A)=投标信息价基础价(B)±价差(Y)的方式进行报价。
(3)在供应期内《十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简称信息价)当期发布的的混凝土(对应规格)信息价格±信息价*固定百分比率为询价物资对应规格混凝土的结算价。
(4)报价表必须约定以信息价为基准价的±百分比率,无百分比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结算单价=信息价±信息价*固定百分比率
(6)投标货币:人民币。
5、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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