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神木化工全厂气体报警器检定维修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6627,招标人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建设有2套甲醇装置,一期为20万吨/年甲醇装置,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投产;二期为40万吨/年甲醇装置,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投产。公司距离榆林市75公里,距离神木市35公里,交通方便。公司一二期装置现场使用各类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包括一氧化碳报警器、氧气报警器、氨气报警器、氯气报警器、硫化氢报警器、甲醇气体报警器、二氧化硫报警器等950台。
招标范围:对950台固定式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每年进行有效性检验检测、季度比对,同时对故障表计进行修复,以确保气体报警器监测准确有效。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NAS证书。
(3)投标人须人具并提供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的检定/校准项目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气体报警器检定/校准项目。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并提供证书附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气体报警器检验检测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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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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