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JH2025-085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供电
专业(F包)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十二号线四电工程项目,该项目的鸣泉主变所内改造、瑶台主变接入系统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本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起点里程为DK9+989.200,终点里程为DK47+616.152,线路全长37.6km,全线为地下线,途径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番禺区;设站25座(其中6座车站由其他线路代建),其中换乘站17座,最大站间距2.4km(里横路~槎头区间),最小站间距0.75km(景云路~广园新村区间),平均站间距1.52km。全线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槎头车辆段和大学城南停车场。设置主变电站2座,分别为鸣泉主变电站和赤沙滘主变电站,其中赤沙滘主变电站由十一号线负责实施。
1.2计划工期:
工程工期:2023年2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1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2资质要求
2.2.1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合格分包方名册》内,具有良好施工能力和信誉的分包方,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准入资格证明齐全有效;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
4)不接受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电务公司不合格分包方,或在近期被我单位清退的分包方;2.2.2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以上。
2.2.3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项及以上施工业绩。
2.2.4要求有意向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公示期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证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到项目部购买标书、登记,且进行施工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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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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