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TZCS-G-H-250110
项目名称:C型臂血管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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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 包头市中心医院C型臂血管机采购项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如属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投标人提供的医疗器械若为进口产品,需持有进口设备厂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经销授权;如授权书为外文版,须附翻译的中文译本(以中文译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