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888)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华电国际大厦。
2.2项目规模:满足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生产、运营、发展所需的日常用车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730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车辆租赁服(CHDTDZ001/23-QT-188801):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类型,包括轿车及商务车,提供的车辆、随车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车辆在全国范围内行驶,主要在山东省下辖16个地级市,24小时不定点、不定线路运行。单价报价形式,价格包括租赁公司为完成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要求的租车服务需要的所有的车辆租赁费及车辆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停车费、ETC费、GPS费、年审保险费及事故处理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司机师傅的住宿费、差旅费、薪酬、社会保险等,及由租赁公司负责或需支付的各项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车辆租赁服】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已完成履约合同期限的汽车租赁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须有1个及以上正在履约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体现合同双方、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已完成的业绩须提供发票或行程确认单)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16 14:39到2025-07-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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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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