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THGC[GK]20250002-1
项目名称:急诊医学科等科室购置医疗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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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医疗设备 | 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
合同包2(超声诊断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超声诊断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的《备案信息表》;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报产品不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包2(超声诊断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的《备案信息表》;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报产品不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