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ODOZB225177(FSCG2025115)
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本级江北区污水零直排查漏补缺及排口整治项目(天水家园一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522280
最高限价(元):本次投标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最高折扣率报价为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规定的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的90%(含)计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
标项名称:江北区污水零直排查漏补缺及排口整治项目(天水家园一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数量:1家
预算金额(元):5222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江北区污水零直排查漏补缺及排口整治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