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页岩气2025~2026年度井口装置维护保养及隐患整改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402-FW1212-01
本招标项目己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506号(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泸州)页岩气2025~2026年度井口装置维护保养及隐患整改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目前四川页岩气公司所属页岩气区块共有投产1年以上老井155口,已封堵井2口,为保证井口装置运行正常,保障气井生产安全,需开展井口装置定期保养,对井口二类及以下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现拟引入具备井口装置日常维护保养,二类及以下井口隐患整改能力承包商提供井口装置维保及隐患整改技术服务。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甲方所属或托管范围内各井口装置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对井口各阀门、压力表、导压管等设备进行保养、更换,更换截止阀、密封圈、堵头等各类配件,对井口二类及以下隐患进行整改,根据甲方委托提供维保及隐患整改所需法兰、截断阀、节流阀、手轮、密封脂、手轮等材料,建立井口装置档案及维护保养报告。本项目甲方不做工作量承诺,合同生效后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能就委托事宜(工作量)达成一致,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招标人的违约责任。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结果可用于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项目金额: 555 万元,不含税。
2.4 招标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2年,履约合同为一年一签,第一份合同履行经招标人考评得分90及以上方可续签第二份合同(后附《四川(泸州)页岩气公司井口装置运行维护保养服务考评表》)。
四川(泸州)页岩气公司井口装置运行维护保养服务考评表
序号 |
检查考核项目 |
检查考核标准 |
扣分标准 |
标准分值 |
考核得分 |
1 |
服务人员 |
现场服务人员应取得所“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
人员未持证扣 1 分/人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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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配件管理 |
配件购买渠道正规、质量可靠;零部件修理或更换经业主与乙方签字。 |
配件来源不清扣 1 分,零部件更换未签字确认扣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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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维修工器具 |
现场工器具准备齐全、完好。 |
缺少一个工具扣 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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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记录 |
建立巡检维保记录并如实及时更新 |
错记漏记扣0.5分/项,无记录或台账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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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故障处理台账,每一次故障处理有详细记录 |
未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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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质量 |
有效处理故障,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无返修现象 |
发现一处质量问题扣 1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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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能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报、处理,维护保养后故障率低 |
发现一处质量问题扣3分,故障频发扣5分,一次未汇报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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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风险辨识、应急预案 |
开展维修前的风险危害辨识与评估,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
风险削减措施未落实扣2分/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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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产规定 |
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接受使用单位HSE培训、监督检查和统一指挥。 |
一项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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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保要求 |
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废料、废油、废液、废气、油棉纱等废弃物资的集中回收处置与防护 |
一项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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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现场操作 |
是否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开展工作;现场操作是否规范,是否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无操作违章行为。 |
现场发现一次违章操作扣5分/次;若因违章操作导致现场突发事件,本次考评不得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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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期进度 |
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并完成服务。 |
因服务单位原因,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的或未按时完成服务。扣0.5分/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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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评结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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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地点: 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自贡市,以具体实施的项目为准。
2.6质量标准: (1)《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和采油设备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GBT 22513-2013) (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 (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水井井口装置管理办法》(西南司开〔2017〕85号) (4)《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井口装置管理办法》(川页司〔2017〕53号) (5)《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老井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试行)》(西南司开〔2019〕201号) (6)《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水井检维修作业管理办法》(西南司开〔2012〕43号)(7)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7.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4家,推荐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推荐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尚具备竞争性的,推荐1-2家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1家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审认定不具备竞争性,则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2.7.2工作量分配比例: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若中标人为2名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获得55%的工作量,排名第二的中标人45%的工作量;若只有1名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工作量的55%,剩余45%的工作量补充招标。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需求及服务商考核结果进行后期工作量调整。
2.7.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7.4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8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55万元 (¨ 含税 þ不含税,税率暂定/ % ;)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
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人员资格和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支现场服务队伍,现场服务队伍至少应包含作业队长1人(可兼职现场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1人、现场操作人员2人;
*3.1.1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若投标时不具备,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有人员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3.1.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服务期限内以上服务人员不进行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人员资格要求不变。
*3.1.3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以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机具设备要求:
*4.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用于井口装置运行维护保养和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井口零星配件材料、安防设备等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且为每个服务队伍配备一台服务车辆,在招标人通知开工之前全部配备整齐。证明文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5.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1个井口装置维护保养项目或井口装置维修项目,且总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税)。
业绩证明材料(自证材料无效):
(1)业绩合同及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扫描件,应反映出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等。
(2)与业绩对应的项目结算资料应体现出结算金额及与业绩对应的结算发票。
*6.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资产负债率大于100%),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为2024年之后成立的新公司,需提供相关财务报告。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7.1-7.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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