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深13-3等四口井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作业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24-FW036-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下辖区块,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6000米,最深达8000米以上;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60℃,最高达到18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80兆帕,最高达到130兆帕。地面计量是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求取地层流体性质及产量的主要手段。根据生产需要,二次完井、井下作业期间需要提供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服务。
2.2 招标范围:
根据单井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及生产实际需要,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克深13-3等四口井提供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作业、除砂器、15MPa及以上高压分离器、防火墙等服务等。具体以单井作业通知单为准。预计工作量为4井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4 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2.5 标段/标包划分:否。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持有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测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提供一类地面计量队伍一支。配备不低于10人,包括队长2人、主操作手2人、副操作手2人、数据采集员2人、地面计量工2人,每队应配备1名HSE监督员(可由队长或者主操兼职)。队长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助理工程师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小于6年。以上人员均需应持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岗位、工作年限);
(2)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井控证扫描件或承诺书;
(3)提供队长的学位证或学历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工作简历。
(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设备至少1套,设备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其他要求。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承诺。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1口井的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作业,且井深达到5000米及以上,地层压力达到50Mpa及以上,地层温度达到100℃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井底深度、压力、温度);(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的发票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3)(4)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否决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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