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噪声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5JFR413C11506BD/HDGC-FW-GKZB-25-1790
2.2项目名称: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噪声监测项目
2.3项目概况:按照任务书的技术要求,对厂址区域大气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其目的是为了较全面、系统、综合地反映厂址区域大气环境、噪声水平,以了解施工活动造成的影响及验证施工期所采取的大气环境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同时为进一步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提供依据,并为项目运行后的跟踪监测及评价提供资料和数据。
2.4招标范围:对厂址区域进行施工期大气环境、噪声监测:
(1)大气环境监测内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总悬浮颗粒物(TSP)、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PM1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PM2.5)、臭氧(O3);
(2)噪声监测内容:等效连续A声级Leq、最大声级Lmax、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和标准偏差SD。
2.5项目地点: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19个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且资质附表含本项目全部监测范围的内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总悬浮颗粒物(TSP)、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PM1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PM2.5)、臭氧(O3)、陆域噪声)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予退还 款项序退谜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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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