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3、4号机组全厂实物保护系统安保照明、供电、电源监控系统及接地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福建省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8'45"~117°29'46'、北纬 23°49'22"~23°50'21"。厂址位于东山湾内,南、东、北三面环海,西南距列屿镇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公里。
2.2招标范围: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全厂实物保护系统安保照明、供电、电源监控系统及接地系统设备的生产制造、试验检验、计算报告、技术资料、培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指导及其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设备名称:详见《漳州3、4安保照明采购范围清单》设备数量:详见《漳州3、4安保照明采购范围清单》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的技术文件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供货,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交货地点: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3项目编号: FY825WXR422C11506BD/HDGC-WZ-GKZB-25-176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供应管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服务能 购、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中发
招标专用章 (2)
3.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3.3.2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3.3.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仅电源监控需要取得授权)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