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各供应商:
因[POWERCHINA-0113002-250041]临邑县引调水工程(一期)施工3标项目部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在2025年0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下载竞价采购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要建设内容:水闸工程:临邑县引调水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三标包含改建水闸3座,分别为刘双槐南沟闸、周苏屯西沟闸、牛坊子排涝闸。临邑县引调水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三标新建任楼泵站1座;生产桥工程:临邑县引调水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三标改建桥梁5座,其中引徒总干桥2座(闫家桥)、三分干桥2座(大陈桥、田庵桥)四分干桥1座(林子街桥)、临商公路沟桥1座(李家桥);道路工程:堤顶路清零提升9.46km(陵城界~周苏屯桥 2.28km,理合橡胶坝~乐陵县界7.18km);引徒总干右岸防汛管理道路清零提升1.55km;信息化工程临邑县引调水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三标新增泵站监控机远程控制1处(任楼泵站)。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1890 |
|
合计 |
1890 |
说明:
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相关参数,报价包含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等费用;货物的试验、检验、测试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期至2026年1月16日,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3、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引调水工程(一期)施工3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和要求:
4.1、水泥种类及矿物掺和料含量要求
水利工程采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要求,水泥的品种和强度等级应通过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选定,且其特性应不会对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4.2、生产工艺要求
干法旋窑生产。
4.3、运输和供应要求
(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货物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4、验收标准
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批次对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性能的检验,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重新取样复验,并应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5、质保期:
(1)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
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每批货物按期结算。供应商将当期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采购人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供应商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办理本期结算款,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期结算款50%的付款手续,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45%结算款,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期满(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0日内质保金由采购人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生产厂家须满足(1)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2023年至今新签的相关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他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8、响应文件须依据附件要求格式提交。
9、报价表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20%的响应文件被否决;报价不完整将被否决。
10、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1、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方式采用:二轮报价方式,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四、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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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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