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页岩气公司2025-2026年度威218-资218井区筇竹寺组岩相及沉积微相特征研究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402-FW1059-01
本招标项目己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471号(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页岩气公司2025-2026年度威218-资218井区筇竹寺组岩相及沉积微相特征研究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3 招标范围:
四川页岩气公司2025-2026年度威218-资218井区筇竹寺组岩相及沉积微相特征研究技术服务。项目预估金额:127万元(不含税)。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 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5服务地点: 四川省。
2.6 服务要求: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
2.7.1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本项目最多确定1名中标人。
2.7.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1名为中标人(M);
若2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判定具备竞争性,则确定前1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1家,则由评标委员会判定通过初评的投标人投标价格等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判定具备竞争性,则确定其为中标人候选人。如下表:
序号 |
有效投标人N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确定中标人M(Mmax=1) |
1 |
N≥3 |
2 |
1 |
2 |
2≤N<3 |
1 |
1 |
3 |
N<2 |
1 |
1 |
本次招标不作工作量的承诺,合同生效后若甲乙双方未能就委托事宜(工作量)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7.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7.4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8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7万元 (¨ 含税 þ不含税,税率暂定/ % ;)
2.8.1报价要求:在招标人控制价基础上以整体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最高保留2位小数(如2%、2.1%、2.15%),超过两位将被否决投标。
2.8.2增值税税金:付款及最终结算时税金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进行计算。如遇税收政策变化导致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变化,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则以中标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R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拟派服务团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不少于10人。
项目经理: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即:身份证正反面)。
(2)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地质相关专业)或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地质相关专业),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须为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技术负责人: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即:身份证正反面)。
(2)具备地质矿产或油气地质相关专业副教授(或同等)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须为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技术人员:
投标人须承诺派遣4名或以上技术人员常驻招标人办公地点进行科研支撑。
(1)至少4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即:身份证正反面)。
(2)具备地质矿产或油气地质相关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油气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须为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5.机具设备要求:
R无要求。
*6.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成 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地质勘探,须提供有效的合同。
业绩有效时间范围以验收时间为准。
*7.财务要求:(请在后面方框中勾选本项目的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2024年之后成立的单位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
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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