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公司支架分公司寺河矿ZY15000液压支架用电液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65-ZB-25071364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鼎公司支架分公司寺河矿ZY15000液压支架用电液控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B165-ZB-250713644)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保证正常生产业务开展,现需采购液压支架电液控系统1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金鼎公司支架分公司寺河矿ZY15000液压支架用电液控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金鼎公司支架分公司寺河矿ZY15000液压支架用电液控系统),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具有液压支架电液控系统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及对应发票的开票时间均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掩护式液压支架用电液控系统产品的供货业绩(工作阻力大于等于12000KN,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支架工作阻力,需投标厂家自行提供证明资料,不限资料形式。)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7 18:00至2025-07-2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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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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