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YGS-G2025-0046 项目名称: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后续治理方案研究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开展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含鲍集圩)后续治理研究,分析评估滞洪区现状能力与治理需求,明确后续治理目标任务,研究提出分区布局优化方案,深化细化工程建设、安全建设方案,提出分片运用方案,初步摸清要素制约,支撑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审查之日止,2026年6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审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并承诺);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以及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并承诺);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并承诺);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