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59H0M3
项目名称:兵团二中食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125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兵团二中食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兵团二中食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到货,安装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预留不低于项目合同总金额93.73%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项目合同总金额93.73%的份额当中,须预留不低于100%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符号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二级能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须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项目实施和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文件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文件都为无效响应。联合体参与时,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以及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供应商”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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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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