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12025000164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