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数字档案馆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2-22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旬邑县清塬镇石门村青岗坪煤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数字档案馆建设服务项目已由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数字档案馆建设服务项目。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120万吨/年 。
2.3 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范围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份档案整理或数字化业务服务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关键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档案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明文件扫描件(若证书为旧证不体现专业,需提供能体现专业的申报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并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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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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