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7087
项目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农村黑臭水体评估与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一、服务需求:
★1、项目概述: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评估与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常态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检测、已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抽查核实、市级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已发现(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现场复核及监督管理。
★2、服务需求:
⑴常态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检测、已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抽查核实、市级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
①常态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合沈阳市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对十四五期间完成的农村环境整治村进行排查。同时,对涉农区域其他村庄进行筛选,确定排查重点村庄范围,排查是否存在200平方米以上疑似农村黑臭水体,对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形成问题清单。
②已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抽查核实。针对其他上级巡查、检查等途径发现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抽查,现场复核,跟踪后续整治情况。
③对2025年省级及以上治理完成农村黑臭水体开展评估。对列入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省级及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效果评估,审核治理材料、现场核查治理情况,对水体水质进行监测,形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报告。
⑵已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场复核及监督管理。
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现场复核。针对沈阳市九个涉农区县(市)已完成治理的市级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回头看,核查是否存在返黑返臭现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进行交办。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关于下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通知》(辽环函〔2021〕75号)、《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520号)。
★4、服务要求:
(1)按服务内容要求满足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要求。
(2)服务效率:严格守信,高效守时。
二、商务要求: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
★履约地点:沈阳市。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服务进度付款。2025年10月底按服务进度,提供阶段工作报告、合同、等额发票,付合同金额的80%;按合同完成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后,2026年3月底提供成果文件、等额发票、专家意见、履约验收单,付合同金额的20%。
★验收标准: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验收程序:招标单位自主验收为主要验收方式,同时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价;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时间: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三十日内组织终期验收。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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