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初级中学校新建食堂及校门设施设备采购工程(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9042025000059
二、项目名称:新建食堂及校门设施设备采购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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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博伟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新城区智水街(书香美邸C幢1楼26号对面) | 726,800.00元 | 91.1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遂宁博伟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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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091107 |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 新建食堂及校门设施设备采购工程 | 见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见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1(批) | 726,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洪、唐洪均、黎克裕、梁崇英、田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18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