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204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院区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院区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一项,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行业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即可。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5)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且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6)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兼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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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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