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4CG2025FW685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32025014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子港公园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4.1商务部分
供应商业绩 |
4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物业服务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2 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 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4.2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物业服务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 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修改为:
4.1商务部分
供应商业绩 |
4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物业服务类或公园管理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2 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 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4.2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物业服务类或公园管理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 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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