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329C11506BD/HDGC-WZ-GKZB-25-1816
2.2项目名称: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框架协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是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各核电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按照买方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
2.4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
2.5交货期: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选定3家供应商,后续采购以本框架协议为依据下订单,全部中标供应商执行订单总金额不超过框架总限额且单一中标供应商合同执行金额不能超过其投标报价金额,当订单总金额超过框架总限额或采购时间超过期限时(框架协议期限为自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该协议自动终止。交货期为框架订单生效之日起30日内。
2.6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或现场项目部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供货和相关服务。
(2)财务状况:
a.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 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的, 供应链 管理方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招标专用章 (2)
b.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视频管理服务器、摄像机、交换机、车底检查装置四者其中一种设备)合同成交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业绩,提供合同(合同中包含首页、内容页和签章页等)或订单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原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