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40606-2025-03619
二、项目名称:“厨出凤城”就业品牌建设活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厨出凤城”就业品牌建设活动):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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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聚福湖景山庄饮食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南路湖景花苑会所 | 1,97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厨出凤城”就业品牌建设活动):
服务类(佛山市顺德区聚福湖景山庄饮食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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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厨出凤城”就业品牌建设活动 | 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 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麦顺和(采购人代表)、魏小虹、范新民、陈湘青、耿金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成交总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0%计算;成交总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80%计算。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依据: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乘以90%计算中标(成交)服务费。 注:中标(成交)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不包含在报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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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厨出凤城”就业品牌建设活动 | 2.0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厨出凤城”就业品牌建设活动):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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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聚福湖景山庄饮食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7.80 | 6.00 | 10.00 | 83.80 | 1 | 1 |
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7.40 | 15.00 | 9.97 | 82.37 | 2 | |
佛山市顺德区东逸湾酒楼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00 | 0.00 | 9.92 | 59.92 | 3 | |
佛山市顺德南国渔村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00 | 0.00 | 9.97 | 58.97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