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鹿城大道综合能源站项目
招标公告
ZY25-XN108-GC0230-01
本招标项目三亚鹿城大道综合能源站项目己由中油旅发能源(三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油旅发能源(三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油旅发能源(三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三亚鹿城综合能源站土建安装工程。具体包括:加油站总图工程,罩棚、站房、辅房等建筑物及其它构筑物工程,加油站工艺安装,加油站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洗车、光伏、储能、充电工程,加油站形象及场区形包装、土方平整工程等。
不含三通工程,不含加油机、油罐、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装置、配电柜、视频监控系统、液位系统、站级管理系统、防渗漏检测系统、光伏系统、储能、洗车机、充电设备、变压器等甲供设备
(2)、项目占地面积4005.6平方米,设二层框架结构站房,总建筑面积737.28平方米,罩棚投影面积467.57平方米,充电车棚投影面积214.2平方米。加油部分新建承重FF罐区一座,其中30立方汽油罐1个、20立方汽油罐2个,30立方柴油罐1个。设四枪加油机4台。新能源部分,在站房和罩棚设置光伏,装机规模121.59kwp;设215kwh储能1台;600kw充电堆1台,480kw充电堆2台,充电车位26个,其中快充枪24个,超充枪2个。
(具体详细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入场开始施工之日起1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不划分。
2.5招标范围
(1).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对应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土建、配电、工艺、自控、设备安装(规定设备除外)、场坪、围墙、出入口道、油站形象包装工程(不含三通工程)等。
(2).施工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
(3).对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进行领取和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
(4).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5).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6).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并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主动接受招标人、当地政府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且不得因此影响工程施工的正常开展。
(7).协助招标人主动协调周边少数民族的社会关系,预知对工程进度与成本的可能影响,承担因此发生的成本。
具体以合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
2.7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控制总价及单项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任一控制价的将对其投标资格进行否决。三亚鹿城综合能源站新建工程施工控制总价8712601.73,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55660.15元,规费237839.99元,暂列金383626.55元。暂列金以外的费用包含9%的增值税。单项控制价详见下表:
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三亚鹿城大道综合能源补给站项目(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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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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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规费 |
|||
一 |
工程费用 |
|
|
|
|
1 |
加油系统 |
7480975.66 |
0.00 |
294065.43 |
208832.34 |
1.1 |
总图-土建工程 |
2252706.00 |
|
54964.91 |
67870.59 |
1.2 |
站房-土建工程 |
2741468.12 |
|
111500.96 |
79894.00 |
1.3 |
罩棚-土建工程 |
1109319.80 |
|
48241.39 |
25955.82 |
1.4 |
便利店装饰工程 |
288663.80 |
|
10776.11 |
4471.64 |
1.5 |
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 |
300775.07 |
|
16842.07 |
7524.50 |
1.6 |
站房-电气工程 |
241805.43 |
|
10295.96 |
4599.91 |
1.7 |
罩棚-电气工程 |
70159.18 |
|
2388.48 |
1067.10 |
1.8 |
电信设备及安装工程 |
55106.57 |
|
9147.31 |
4086.72 |
1.9 |
给排水设备及安装工程 |
362925.57 |
|
27832.34 |
12434.61 |
1.10 |
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
50219.70 |
|
1374.40 |
614.04 |
1.11 |
暖通设备及安装工程 |
7826.42 |
|
701.50 |
313.41 |
2 |
光伏系统 |
428639.60 |
0.00 |
31974.45 |
14285.16 |
2.1 |
光伏-电气工程 |
428639.60 |
|
31974.45 |
14285.16 |
3 |
充电系统 |
802986.47 |
0.00 |
29620.27 |
14722.49 |
3.1 |
充电车棚-土建工程 |
336610.30 |
|
13482.17 |
7512.48 |
3.2 |
室外-电气工程 |
466376.17 |
|
16138.10 |
7210.01 |
合计 |
8712601.73 |
0.00 |
355660.15 |
237839.99 |
规费、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费取费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费率进行计取,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以上为不可竞争费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报价不得缺报、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发包人自有建设资金支付能力,并可承担12个月以上建设资金滞后支付的风险。
2.8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换发新证后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3.3投标人具有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至少1项加油站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业绩,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及完工证明文件(或交工证书)。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4.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4.3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信誉要求(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3 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6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较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8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站房、罩棚、地坪、工艺、电气、设备安装不得分包;其他工程内容若需分包,分包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具有满足分包工程行政许可的资质,相关资格条件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且应将分包合同报招标人审核,接受招标标人的管控要求。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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