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大沫公司生活配套设施改造施工 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沫公司或公司)系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公司有大沫电站、大坪电站、乐山黑竹沟宿舍、乐山苏稽基地等资产。本次拟开展大沫公司生活配套设施改造施工采购项目,对各配套设施进行修缮处理。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大坪电站厂房屋面卷材防水处理;②大沫电站副厂房屋面及上侧墙防水处理;③大沫电站指挥部宿舍屋面防水处理;④大沫电站安装处宿舍屋面雨棚安装;⑤乐山黑竹沟宿舍简装;⑥乐山苏稽基地围墙拆除修复等项目。(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为 80日历天 。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4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装饰装修业绩 (合同内容至少包含1项本次拟采购内容业绩,须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30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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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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