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公司下属 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1H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项目 S1#、S2#金属幕墙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招标。1.工程名称: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1H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项目
2.工程地点:南太湖新区凤凰湾片区
3.招标范围:五矿二十三冶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1H号地块建设项目S1#、S2#金属幕墙工程及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图纸会审纪要、图纸答疑、设计变更等所有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工种的成品保护、文明施工(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转运)、材料转运(含二次及以上)、检查发生用工等。
4.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并通过备案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市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标准实施
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及中间节点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式注册且必须具备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纳税人等级: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27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中国中冶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和不存在五矿二十三冶约定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投标人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5)诉讼情况:近 3 年与五矿二十三冶及分子公司无恶意诉讼纠纷;
(6)其它要求:投标人已注册准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五矿供应链平台)(*/),且能正常参与线上投标工作。
9.拟任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10.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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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