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火车(新)站1#地块安置房工程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招标工程信息
1.项目概况
厦门火车(新)站1#地块安置房工程,位于厦门集美后溪镇崎沟村,总建筑面积:64587.8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802.207平方米(1#楼12889.747平方米,2#楼25822.08平方米,3#楼14031.38平方米,幼儿园305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785.59平方米;1#楼建筑层数31层,檐口高度92.1米;2#楼建筑层数30层,檐口高度89.3米;3#楼建筑层数32层,檐口高度96.3米;幼儿园建筑楼层3层,建筑高度12.7米;地下室1层。
2.招标范围
智能化工程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对讲机536台,单元门口机(带人脸识别)12台,家居控制系统设备安装(主机电源)12个,双绞线缆17558.37m,配线13746.07m,配管5340m等,招标控制价约351万元。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 6 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 24 个月
4.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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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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