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1106
项目编号: HRC-2025-ZC028
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海原县第九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一)
预算金额(元): 24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44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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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图书及书架 | 其他普通图书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10000.00 | |
二标段 | 智慧黑板 | 教学仪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00000.00 | |
三标段 | 音体美教室及精品录播机 | 教学仪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35000.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244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图书编目;二标段、三标段: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后2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开标后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由代理机构查询)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二标段及三标段: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