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上海容基公招(货物)2025-073
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三地质勘查院购置GNSS接收机项目
预算金额:910000.00元
最高限价:887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青海省第三地质勘查院购置GNSS接收机,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