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鸣升竞磋(货物)2025-041
项目名称: 大通县高原蓝莓特级果品培育及产业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887400.00
最高限价(元): 2887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通县高原蓝莓特级果品培育及产业化项目(蓝莓苗木及支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15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名称: 大通县高原蓝莓特级果品培育及产业化项目(保温及地面防草覆盖材料、增温及水肥一体化设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724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2)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