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站前八标工程项自经理部一工区(混凝土罐车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编号:ZTQ-PLZ-1-GSTP-28)
1.竞争性谈判条件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漯周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混凝土罐车租赁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具体设备品种及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运输总量 | 文件售价 (元) | 工程地点 | 备注 |
HNTGC-0 1 | 混凝土罐车 | 14m³ | 立方米 | 200000 | 0元 | 河南省周口 市川汇区 | 承台、墩身、连续梁块段 |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站前工程PLZQ-8标段一工区主要承担标段起点DK169+808.270(商周特大桥0#台)至DK184+018.3(商周特大桥412#墩)段桥梁下部结构、连梁、现浇梁、无砟轨道道床、桥梁附属工程等工程;区间线路长14.2km。合同工期4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
2.2谈判内容
谈判内容:本次竞争性谈判共1个包件,具体设备、包件划分和服务地点等内容见附表1。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的设备租赁供应商。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3.3业绩要求:供应商有2023至2024年(近两年)在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开具的发票、或中标通知书等,至少提供1份,一年内新注册公司不做要求。3.4履约信用要求:竞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投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拟提供的设备及规格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资料。3.6其他要求:非企业法人的必须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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