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书
招标采购公告书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巫南高速公路SWYZ-4标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资十巫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工程需要的碎石、机制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巫南高速公路SWYZ-4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巫南高速公路SWYZ-4标项目经理部。
1. 招标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3号令修正);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十巫南高速段溢水至镇坪段4标,本标段横跨天宝乡、泉溪镇、丰溪镇。SWYZ-4标段起讫桩号为K41+798-K53+050,线路全长11.252km,其中隧道9820m/4座,桥梁总长1338m/4座,桥隧比为99.2%。共有2座特长隧道:红岩1#隧道长3960 m;红岩2#隧道长3360m。桥梁上部结构均采用40m预制T梁共计325片。建设总工期为1440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材料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采购邀请书附表1。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碎石、机制砂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质量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同行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产品有效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招标产品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价。